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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房地产市场政策盘点
2015-01-08 中国指数研究院
[提要]2014年以来,我国经济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房地产市场则持续走弱,商品房量价均呈现同比下降,开发投资增速持续放缓。

4.降息、定向降准等金融政策持续发力

4.1央行时隔两年半降息利好房地产供需两端

11月21日,央行发布通知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其他各档次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相应调整,并对基准利率期限档次作适当简并。五年以上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6.15%;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之作相应调整。这是央行自2012年7月份以来的首次降息。当前五年以上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与2012年10月相当。

1998年房改以来五年期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走势

4.2定向降准拓宽房企融资渠道

央行多轮动作释放流动性。4月以来央行发布一系列报告,明确指出要持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并贯彻定向调控要求,精准发力。5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二季度以来,央行多次定向调整释放流动性,推进金融市场化发展。4月、6月,央行两次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8月央行对部分支行增加再贴现额度;9月、10月,央行通过中期借贷便利向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较大规模的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分别投放基础货币。12月27日,央行对金融机构存款统计口径进行调整,将证券类及交易结算类存款、银行业非存款类存放等纳入存款口径,并暂不缴准,此举将拓宽存贷比指标中的存款口径,从而增强整体流动性。

4.3金融改革稳步进行

中央多轮表态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化。4月以来央行发布一系列报告,明确指出要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体系稳定。同时,要继续严格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李克强总理对此表示,运用适当的政策工具,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盘活资金存量,优化金融结构,保持货币信贷合理增长,推进金融改革。而下半年受市场变化影响,央行表示仍将持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灵活运用多种货币政策工具,保持适度的流动性,改善和优化融资结构和信贷结构,继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并贯彻定向调控要求,精准发力。

再融资放开、优先股试点、中期票据发行放松,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再拓宽。3月19日,中茵股份、天保基建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申请获得证监会通过。时隔4年多,A股地产类公司再融资正式开闸。自2010年开始暂停的A股地产类公司再融资正式开闸,房地产企业融资方面的行政化干预正逐步退出,重新回归市场化机制。截止2014年11月底,重点监测到上市房企A股股权性融资27例,共计融资额449亿元。随后,3月21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对优先股发行、交易、转让作了明确规定。

9月初监管层放松上市房企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期票据融资,以其为代表的债务性融资逐渐成为房企融资的重要渠道。截止2014年11月底,重点监测的上市房企债务性融资80例(剔除银行贷款、信托),共计融资额2204亿元。相比较一般债务融资,中期票据融资成本低、审批时间短等优势突出。

5.各地加大公积金、财税支持力度

5.1三部门发文调整公积金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文调整公积金政策。10月9日,为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以下称《通知》)。《通知》提出降低贷款申请条件至连续缴存6个月(含)以上,并且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下的城市,提高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而针对发放率在85%以上的城市,积极协调组合贷。同时,《通知》中也提出积极推进异地贷款,并简化公积金贷款申请流程,降低中间费用。

各地公积金政策调整,加大公积金支持力度。今年以来,楼市存在一定的下行压力,去库存成为2014年的总基调。各地在逐步放松限购限贷后,通过公积金政策调整支持自住型需求,尤其10月以后,多个省市对于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进一步发挥其住房保障作用。从具体细则来看,多数城市降低贷款缴纳年限要求至6个月,重庆、南昌、厦门、贵阳等城市的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上海、沈阳、长春等城市符合条件的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照首套房执行,福建、厦门、湖北等省市扩大公积金使用范围(物业费、房租、房屋装修等)。此外,部分省市也上调了公积金贷款总额度,加快推动实现异地贷款,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城从明年元旦起将实现公积金缴存互认。

2014年以来主要省市公积金政策调整

5.2地方加大财税支持鼓励自住需求

多地通过契税减免,财政补贴鼓励自住型需求。2014年以来,市场持续下行,各地库存压力加大,在此背景下,各地通过契税减免、财政补贴等手段,刺激市场需求入市。具体来看,江西、湖北、南昌、海口等省市实行契税减免,家庭唯一普通商品住房契税减半;湖州、宣城144平方米以下普通住宅契税全免,包头首套房契税全免。财政补贴方面,长沙望城区、天心区、苏州、绥芬河等城市按照契税比例实行财政补贴,最高可达100%契税补贴;包头、泸州、乐山等城市按照每套进行补贴。此外,四川则按照金融机构实际发放符合条件贷款金额的3%给予财政补助。

地方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普惠刚需。普通住宅与契税标准、购房优惠等政策密切相关,多地调整普通住宅标准,有助于降低购房者的资金成本,利好自住型需求。北京上调普通住宅标准为五环内单价不超过3.96万元/平方米,总价不超过468万元。上海也上调为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厦门、沈阳、北海、惠州等地也先后调整普通住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