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3.55万
挂牌价格转让份额50.00 %
报名时间2019-12-24 10:08:10 至 2020-01-20 10:08:10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1-20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长沙县
详细地址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2号机关办公楼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名称 |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 |
项目编号 | G2019CS001005 | |
挂牌价格 | 573.551 万元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9 年 12 月 24 日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20 年 1 月 20 日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同意延期 10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 让 方 基 本 情 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
住所 (地址) |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开元路社区东升路51号 | |||||||||
企业单位填写 |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 |||||||||
注册号 | 9143012174839875XL | 单位性质 | ||||||||
所属行业 | 预算形式 | |||||||||
企业组织形式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13000 | 主管部门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 | 主要负责人 | ||||||||
持有股权比例 | 44% | 本次转让比例 | 5% | |||||||
国有产权涉及 管理层及关联方情况 | 是否拟向管理层及关联方转让 | 否 | 目前管理层及关联方持股比例 | / | 本次管理层及关联方拟受让比例 | / | ||||
拟受让股权管理层人员名单 | / | 拟受让股权 关联方名单 | / | |||||||
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股东成员或者中外合资企业的合营他方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 |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企业简况
转 让 标 的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 | ||||||||||||||
成立时间 | 2015 年 4 月 20 日 | 企业类型 | 国有参股 | |||||||||||||||
住所 (注册地) | 湖南省长沙县星沙街道特立路2号机关办公楼 | |||||||||||||||||
经营范围 | 公共电汽车客运;出租车客运;公路旅客运输;客运汽车站;公交站场管理;水上运输设备租赁服务;汽车租赁;加油站加油系统经营管理服务;为电动汽车提供电池充电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场地租赁;房屋租赁;广告设计;汽车保养服务;汽车维修;企业管理服务;广告制作服务、发布服务、国内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营业务 | 公共电汽车客运;公交站场管理。 | |||||||||||||||||
注册资本(万元) | 10000 | 法定代表人 | 曹青艳 | |||||||||||||||
职工人数 | / | 其中在岗: / 人 | ||||||||||||||||
转让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情况 | 前十大股东名称 | 出资比例 | ||||||||||||||||
1 |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44% | ||||||||||||||||
2 | 长沙通畅客运有限公司 | 32% | ||||||||||||||||
3 | 长沙县鑫沙道路客运有限公司 | 24% | ||||||||||||||||
转让标的企业 主要 财务 指标 数据 | 评估核准(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京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8 年 12 月 31 日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9 年 12 月 17 日 | 核准(√) | √ | 备案(√) | ||||||||||||||
资产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21169.45 | 评估价值 | 22603.55 | ||||||||||||||
负债总额(万元) | 账面价值 | 11132.53 | 评估价值 | 11132.53 | ||||||||||||||
所有者权益(万元) | 账面价值 | 10036.92 | 评估价值 | 11471.02 | ||||||||||||||
转让标的对应的评估价值(万元) | 573.551 | |||||||||||||||||
核心无形资产主要内容 | 长沙县城乡公交线路特许经营权30年 | |||||||||||||||||
近 二 年 经 营 状 况 | 年 份 | 营业收入 (万元) | 主营收入 (万元) | 营业利润 (万元) | 净利润 (万元) | |||||||||||||
2017 年 | 1106 | 1106 | 5.5 | 15.6 | ||||||||||||||
2018 年 | 1127 | 1105 | -71.3 | 6.3 | ||||||||||||||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 出资单位决策文件 | 长沙县星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转让通途公司所持星通公司部分股权相关事项的请示》(长县星城【2019】180号) | ||||||||||||||||
企业内部决策文件 | 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议题决议(2018第5次) | |||||||||||||||||
批准的监管机构 | 长沙县人民政府 | |||||||||||||||||
批准文号 | 长沙县人民政府公文处理单3936号 | |||||||||||||||||
其他需披露的事项 |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交 易 条 件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 | |||||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50 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68;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 |||||||
对 受 让 方 的 要 求 和 资 格 条 件 |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 ||||||
交 易 方 式 | 网络竞价( √ )拍卖( )招投标(综合评审)( );如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按挂牌价与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签约。 | ||||||
选 择 招 投 标 方 式 的 评 标 方 法 及 标 准 | |||||||
项目联系(指导)人 | 联交所联系人 | 万恬恬 | 电话 | 0731—82906688 | |||
产交服务中心 | 谭海滨 | 0731—84423335 |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 长沙县通途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长沙星通公交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标的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受让方。
公告期自 2019 年 12 月 24 日至 2020 年 1 月 20 日( 20 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 1 月 20 日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 50 万元(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68;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竞价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22 日 上 午 10:00-11:00 。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 0731-82906688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19年12月24日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50 万元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保证金指定账户: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账号:4318
9999 1010 0037 57150
00068;开户行:交通银行长沙潇湘支行)。若股权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可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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