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20SWZC0037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别克湘AL6623车辆转让 挂牌公告

账面原值 ¥24.25万 挂牌价格 ¥0.80万

购置时间2006-03-08

已行驶里程0.00 公里

车辆排量0.00 ML

车辆颜色灰色

报名时间2020-07-07 09:38:37 至 2020-07-20 16:38:37

处置结束预计 2020-07-20

所属区域湖南省 长沙市 开福区

详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路412号国立大厦3楼

资产处置结束 进入淘宝网报价

挂牌转让公告内容

表一 转让标的简况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别克湘AL6623车辆转让

项目编号

G2020SWZC0037

挂牌价格

8000.00

挂牌起始日期

2020 7 7

挂牌期满日期

2020 7 20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同意延期 / 个工作日。(最长至评估报告有效期止)

表二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住所

(地址)

办公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浏阳河路412号国立大厦3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61号新时代商务广场2801280228032804

企业单位填写

行政事业单位填写

注册号

91430100MA4L3XMH9W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其他

预算形式


企业组织形式

国有独资

事业单位

法人证号


注册资本(万元)

15222.00

主管部门


法定代表人

申朝晖

主要负责人


产权转让行为内部决策和批准情况

单位内部决策文件

关于经营公司湘AL6623商务车处置的报告

批准的监管机构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长沙国资集团党委会议纪要(20203

(一)本次处置的所有车辆以每辆车为转让标的,按现场展示的状况及状态进行现状转让和交接。
(二)转让方已对标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和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权证、年审、违章、限行范围,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过户及使用等方面的风险),如意向受让方在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车辆交接。
(三)车辆移交前产生的违章费用、过路过桥费用、滞纳金、交强险等由转让方承担,移交后产生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四)本次处置车辆的过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受让方应自行查询了解车辆过户相关规定并承担车辆过户涉及的相关税费、手续费等。

特别提示:由于部分车辆停放时间较久,可能存在车胎漏气、无法启动、油料不足或因机器损坏已无法行驶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部件及备品损坏、缺失等现象,竞买成交后,若存在以上问题或车辆参数等数据有出入,车辆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注:如为多个转让方联合转让的,应分别填写本表。


表三 转让标的明细清单——车辆

人民币单位:元

序号

车辆

型号

颜色

牌照

号码

购买

年月

原值

评估现值

备注

1

别克SGM6515 GL8

灰色

AL6623

2006.03

242531.50

8000.00

保险到期2021.05.06,年检到期2021.3

































































































242531.50

8000.00



表四 交易条件及受让方资格要求、交易方式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00 /辆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对受

让方

的要

求和

资格

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

方式

网络竞价

项目联系(指导)人

联交所

联系人

刘慧婷

电话

073182906688

产交服

务中心

谭海滨

073184423335









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别克湘AL6623车辆转让

挂牌公告

根据挂牌审查通知,长沙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别克湘AL6623车辆在我所进行公开挂牌转让,现向社会公告并征集意向受让方。

公告期自202077日至2020720( 10 个工作日),请有意买受人在公告期内到我所交易部进行受让登记申请,并于7201600前交纳交易保证金1000/辆(以到达我所指定帐户为准),通过资格确认后获准参与(网络)竞价。

咨询电话: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部

0731-82906688

18229881113(刘女士)

13077366001(李女士)

指导电话:长沙市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0731-84423335

项目详细信息请登录:www.cscqjy.com.cn(长沙联合产权交易网)

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

202077


1、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后在挂牌截止日期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应支付交易保证金 1000 元/辆到联交所的指定账户。若资产转让成交,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则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过户履约保证金;若未能成交则交易保证金原途径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生效的合同约定期限,将交易价款付至联交所的资金结算帐户。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3、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标的挂牌价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效存续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交易部:0731-82906688 金融服务部:0731-82897665 合规鉴证部:0731-82897665 综合管理部:0731-82907659 监督电话:产管办市场管理科 0731-84423335

湘ICP备05002141号 版权所有:长沙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管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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