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要求,经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位于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湘府路以北、美洲故事以南、香莲路两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织实施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挂牌交易活动。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按《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和本须知的要求确定竞得人。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要求及其他要求等:
(一)宗地总面积为40130.24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5112.27平方米。另有规划路幅面积为13602.45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为1415.52平方米,规划路幅、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出让面积。
四至等详见长沙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编号为DJ-202208-042的测量报告宗地图。
(二)规划用途:R21、B1R2。
(三)出让年限: 商业40年、住宅70年。
(四)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地块
编号 测绘
编号 面积
(平方米) 规划
用途 容积率
G08-H06-01 S1-S2 3231.21 R21 ≤2.0
G08-H09 S3-S4 21881.06 B1R2 ≤3.0
其他要求详见案卷编号为20230195GCSP1-2的《规划条件书》及空间规划审批依据(调查红线)图。
(五)其他要求为:
1.项目建设须按相关文件落实装配式建筑、绿色建造和教育等配套要求。
2.摘牌单位必须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精美街道”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长住建发﹝2021﹞25号)要求,保证该项目建筑前区满足相邻城市规划道路的协同设计要求,并无条件在建筑前区承担城市规划道路的人行道功能,以及承担沿道路公共附属设施放置和后续的相关建设维护管理协调工作。
3.竞买人的竞买资质和资金来源要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
4.该项目用地范围新建商品房,竞得人应按照《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长政办发〔2022〕57号)要求,实现“交房即交证”。
5.提升城市建筑品质,落实《长沙市城市和建筑景观风貌品质管控有关规定》(长资规发〔2020〕126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实施建筑方案分级审查管理的通知》(长资规发〔2020〕124号)有关文件要求。
6.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为38800万元(含该宗地教育配套建设成本2000万),住宅(毛坯)销售均价采取价格监制。
四.竞买资格及要求:
(一)竞买资格
1.符合有关规定及本须知规定资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申请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申请竞买人(以下简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竞买的,其中至少一方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2.为保证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参加本宗地的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1)同一法定代表人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宗地的竞买。
(2)竞买人及其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宗地的竞买;由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竞买人不得同时参加本宗地的竞买。竞买人须提供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本须知公告之后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竞买人股东出资情况、组织结构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及由竞买人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
竞买人须对上述资格要求出具书面《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承诺书中须明确如未按本须知对竞买人的规定要求参加宗地竞买的,同意按违约处理,并接受①取消竞得资格或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②扣除5%竞买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二)竞买要求
1.竞买人参与本次竞买所缴纳的保证金及购地资金须为竞买人的合规自有资金,资金来源不得违反挂牌公告规定要求。竞买人须对此资金来源要求出具书面《承诺书》(模板见挂牌文件)。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只能在互联网上,通过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gtjy.csggzy.cn,以下称网挂系统)进行。只有通过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才能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3.竞买人参与竞买时,必须以人民币竞价。
五.申请和资格审查:
(一)挂牌文件取得
竞买人登录网挂系统,可于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1月22日,在网上流览或下载本次挂牌出让相关文件,具体包括:
1.《长沙市网上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则》。
2.《长沙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操作说明》。
3.《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
4.《长沙市国土资源交易现场摇号操作实施细则》。
5.挂牌出让公告。
6.挂牌出让须知。
7.宗地界址图。
8.土地现状与其他说明。
9.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10.空间规划审批依据(调查红线)图。
11.竞买申请书(样本)
12.《付款与交地协议》。
13.《交地确认书》。
14.《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样本)。
15.《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样本)。
16.《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样本)。
17.《现场摇号资格确认书》(样本)。
18.《最高报价人确认书》(样本)。
19.资金来源《承诺书》(样本)。
20.《现场摇号竞得人确认书》(样本)。
21.其他相关文件。
(二)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数字证书是参加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的必经程序,竞买人应当携带相关有效证件到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门颁发电子认证服务资质证书、由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规确定的服务机构申请并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
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的办理流程详见:https://www.gdca.com.cn/customer_service/guide_service/application_guide/--00099/。
(三)确认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决定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竞买的,应按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竞买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网挂系统提交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注明竞买人在竞得土地后是否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单独竞买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必须为竞买人的全资子公司;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宗地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并明确各方出资比例及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主体,竞得土地后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新公司的出资构成须与竞买申请书中的申明内容一致。
竞买人应根据网挂系统生成的随机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符合资金来源要求的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竞买人的身份交纳。竞买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账号的获得竞买报价资格,竞买人未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不能获得竞买报价资格。
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宗地,需竞买多个宗地的,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
(四)答疑及现场踏勘
竞买人对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向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咨询;有意竞买者可自行到宗地现场踏勘,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及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组织对地块的现场踏勘。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挂牌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23年11月12日上午9时。
2.挂牌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
3.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内。
七.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人应按规定将符合资金来源要求的竞买保证金足额汇入指定账户。
(二)挂牌竞买成交后,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竞得人的竞买保证金用于冲抵挂牌交易服务费,其剩余款额依次转作该受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及地价款。
(三)竞得人通过网挂系统线上申请办理保证金结转手续;未竞得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全部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原支付账户,不计利息。
(四)本宗地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1日下午5时整,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陆仟捌佰万元整[¥6800.00万元]。
开户单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长沙银行华瑞支行
账 号:随机保证金账号
八.本宗地挂牌出让的有关价格和税费:
(一)本宗地的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土地交易最高限价:
1.起始价为人民币叁亿肆仟万元整[¥34000.00万元](含该宗地教育配套建设成本2000万)。
不包括:本次挂牌出让应缴纳的价外税费及挂牌交易服务费。
2.增价幅度为人民币叁佰肆拾万元(¥340.00万元)。
3.土地交易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叁亿捌仟捌佰万元整[¥38800.00万元](含该宗地教育配套建设成本2000万)。
(二)本次挂牌出让应缴纳的价外税费由交易双方按相关规定缴纳。
(三)挂牌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按规定支付。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可在竞得人所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挂牌交易服务费。
九.成交价款、有关税费的交付以及土地使用权的交割:
(一)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时与交地方签订《付款与交地协议》。
(二)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三)竞得人应当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向指定的银行账户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的50%,剩余土地价款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付清。逾期未付清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处理。
(在长沙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收费窗口开票后办理缴款手续,联系电话:0731-84529217)。
(四)竞得人在支付了全部成交土地价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交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购地资金来源审计报告,证明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来源未违反挂牌公告规定。
(五)缴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及相关税费且签订了《交地确认书》后,竞得人方可依法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十.挂牌程序:
(一)公布网上挂牌信息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有关宗地的位置、面积、用途、使用年期、规划要求、起始价、增价规则、增价幅度及土地交易最高限价等予以公布。有意竞买者可登录网挂系统(http://gtjy.csggzy.cn)查询。
(二)网上挂牌报价和竞价
1.网挂系统从挂牌起始时间(即2023年11月12日上午9时)起开始接受报价。
2.办理好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交付竞买保证金并经网挂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
3.竞买人在网上挂牌期间只能进行一次有效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一个加价幅度,第一个报价的竞买人只能按起始价报价(有效报价是指经网挂系统确认的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并为网挂系统接受并公布的报价)。
4.网挂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报价予以接受并公布。
5.网挂系统继续接受新的报价。
6.竞买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报价:
(1)报价未在挂牌期限内收到的。
(2)报价因竞买人网络原因未在挂牌报价期限内收到的。
7.报价规则:
(1)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
(2)报价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为本须知规定的一个增价幅度。
(3)在挂牌期间,竞买人只能一次报价;在限时竞价期间,竞买人可多次报价。
(4)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三)挂牌截止
1.网挂系统将在挂牌截止时间(即2023年11月22日上午9时)自动确定挂牌截止。网挂系统显示最高有效报价。
2.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必须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网上限时竞价和申请摇号资格。如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有效报价已达到土地交易最高限价,未取得有效报价的竞买人仍能在网上挂牌期限截止前按土地交易最高限价报价作为有效报价申请摇号资格。
3.挂牌期限届满时:(1)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2)只有一位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报价者即为最高报价人。(3)经网挂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且有效报价未达到土地交易最高限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并自动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加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组织网上限时竞价。(4)经网挂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且有效报价已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的,按《长沙市住宅用地“限房价、竞地价”试点操作规则(试行)》要求,不再进入网上竞价流程。
挂牌期限截止后,有多宗地进入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按挂牌公告次序依次竞价。
(四)网上限时竞价
挂牌期限截止后,经网挂系统确认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进行了有效报价且有效报价未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的,网挂系统进行4分钟的倒计时,提示竞买人即将进入限时竞价阶段。4分钟后网挂系统自动进入限时竞价阶段,竞买人在网上限时竞价期间的竞价每次只能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在挂牌期间已进行了有效报价的竞买人自动获得参加限时竞价的资格。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时如无新的竞价或网上竞价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时,网挂系统不再接受新的竞价,网上限时竞价结束。
(五)挂牌交易结果确认
1.挂牌期限届满时,无竞买人报价的,挂牌不予成交;挂牌期限届满时,只有一位竞买人进行有效报价的,报价者即为最高报价人。
2.网上限时竞价结束时最高竞价未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的,以网上限时竞价期最高竞价者为最高报价人;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竞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最高报价者为最高报价人。
3.网上挂牌期的报价或网上竞价期的竞价已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如在达到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前的差额已不足一个加价幅度,则网挂系统自动将该差额作为最后一个报价幅度)的,在网上挂牌截止时或网上竞价达到最高限价时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竞买的,网挂系统提示“进入现场摇号申请环节”,并告知将由现场摇号确定竞得人,竞买人须在30分钟内完成参加摇号申请。
申请摇号阶段结束时,如无人申请参加现场摇号,则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的竞价者为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即为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如仅有一个竞买人申请参加现场摇号,则该竞买人为最高报价人,最高报价即为土地挂牌出让最高限价。
4.申请摇号阶段结束时,如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竞买人申请参加现场摇号,则本宗地的网上挂牌流程结束,由网上确定最高报价人转为现场摇号产生竞得人,系统会显示现场摇号的地点,现场摇号时间将在《现场摇号资格确认书》上告知。现场摇号结束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网挂系统向竞得人颁发《现场摇号竞得人确认书》。
(六)摇号业务办理流程
1.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确认申请参加现场摇号,并即时按要求上传《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提出现场摇号资格线下审查申请。
2.申请现场摇号的竞买人须在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携(1)《现场摇号资格审查通知书》(2)《竞买申请书》(3)《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4)《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5)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6)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未违反规定要求的《承诺书》(7)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后盖章确认的能体现股东出资情况、组织结构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8)由竞买人盖章确认的能体现竞买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9)《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10)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含申请摇号竞买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明确各方出资比例的联合竞买协议、本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等)到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线下摇号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加盖竞买人单位公章)。
3.经核实竞买资格符合本须知要求的,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在本宗地网上挂牌活动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参加现场摇号竞买人颁发《现场摇号资格确认书》。
4.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摇号,竞买人凭《现场摇号资格确认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按《现场摇号资格确认书》上告知的现场摇号时间前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现场摇号活动,未按时到达摇号现场的竞买人,视同自动放弃摇号资格。
5.现场摇号结束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挂系统向摇号确定的竞得人发放《现场摇号竞得人确认书》,竞得人即时按要求将《现场摇号竞得人确认书》上传网挂系统申请办理线下成交确认手续。
(七)成交结果确认
1.最高报价人成交结果确认
(1)最高报价人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扫描件上传提交至网挂系统,经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审核无误后,网挂系统将向最高报价人颁发《最高报价人确认书》。
(2)最高报价人将《最高报价人确认书》上传网挂系统,并应当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持①《最高报价人确认书》(贰份)②《竞买申请书》③《网上报价资格确认书》④《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⑤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⑥竞买保证金及购地资金未违反规定要求的《承诺书》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本宗地挂牌出让公告发布之日后盖章确认的能体现股东出资情况、组织结构的企业基本信息查询单⑧由最高报价人盖章确认的能体现最高报价人所有涉及直接控股、间接控股的股东结构关系的树形图⑨《符合竞买资格的承诺书》⑩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含最高报价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明确各方出资比例的联合竞买协议、本须知要求的相关资料等)到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线下资格审查手续(以上资料需加盖最高报价人单位公章)。
(3)经核实竞买资格符合本须知要求的,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网上挂牌报价或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与最高报价人线下签订《成交确认书》,确定最高报价人为本宗地竞得人,同时竞得人须与交地方签订《付款与交地协议》。
(4)经核实竞买资格不符合本须知要求的,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予签订《成交确认书》,将按本须知及公告要求对最高报价人进行相应处罚,并将竞得资格不合格的结果在网挂系统中公示。
2.现场摇号竞得人成交确认
现场摇号竞得人应当在现场摇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持《现场摇号竞得人确认书》、《现场摇号情况记录表》原件到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办理《成交确认书》线下签订手续。同时竞得人须与交地方签订《付款与交地协议》。
3.竞得人与交地方因《付款与交地协议》的履行产生的任何违约争议由协议双方自行协商或诉讼解决。
(八)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缴纳成交地价款
竞得人应当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付款与交地协议》和有关参加本宗地网上挂牌交易的所有资料原件到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向相关部门申办成交地价款等有关费用的缴纳手续。
(九)网上挂牌出让结果公布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结果将在本宗地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ygh.changsha.gov.cn)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发布显示屏公布。
十一、注意事项:
(一)在本宗地竞买申请之前,竞买人须详细阅读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须知及相关信息和交易条件,如有疑问可向长沙市自然资源交易事务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宗地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
(二)因网络延迟问题,竞买人尽量避免在挂牌截止前最后几秒钟内才出价,以防止网挂系统无法及时接收到报价的情况发生。
(三)确定竞得人后,《成交确认书》对竞得人具有法律效力。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的,将收缴其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并由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最高报价人或现场摇号竞得人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或竞得人拒绝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最高报价人或竞得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因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致使宗地再次挂牌交易成交价格低于竞得人原成交价格的,挂牌出让人保留对竞得人两次成交价格差的追索权。
(六)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人所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约定:
1.合同项下本宗地的定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
2.受让人不按时足额缴纳本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延期支付款项金额的1‰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本宗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七)土地竞得人在取得本宗地使用权后,必须严格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利用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网上挂牌开始前和网上挂牌交易期间可发布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挂牌活动:
1.司法、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依法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2.涉及宗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3.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系统故障等因素,导致网挂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4.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挂牌活动的其他情形。
网挂系统正常运行中,竞买人计算机用户端不能正常参与网挂系统交易活动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九)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提供虚假信息、文件或者隐瞒事实的。
2.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十)用地要求
1.竞得人应遵守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的要求,规划条件内容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规定、政策进行管理。
2.竞得人按照规划要求自行负责红线范围内小区配套建设。
3.竞得人在用地过程中应服从新的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的规划要求,承担因城市建设规划的调整而带来的相应义务。
(十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须知》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原国土资源部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办理。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