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要和大家探讨的是我市的住房问题。今天我们很荣幸地邀请到了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负责同志,就住房保障问题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邀请到的领导是市住房保障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志坚先生,李局长将和网民互动交流,解答相关政策、问题,同时对下一步我市住房保障和发展规划的制定情况来进行说明。在访谈之前,先请和网友打个招呼。
[李志坚]汪主任好,各位网友好!我是长沙市住房保障局的李志坚。很感谢能够有这么一次机会和大家面对面交流,目的是共同探讨住房保障方面的一些问题,能够为大家解决一些疑难问题,能够促进我们的交流和合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好,李局长,保障性住房关乎民生,它的供给将大大改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因此受到众多老百姓的青睐。那么,保障性住房是政府解决“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的重要措施之一。那么,目前我们想请请李局长跟我们简单介绍一下,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整体情况。
[李志坚]好的。长沙多年来在落实“住有所居”这一重大民生问题上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创新,2007年10月份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住房保障工作局”,2008年初启动实施了以“一健三改”(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制度改革、房屋改造和环境改善)为主要内容的安居工程,“一健三改”,“一健”是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我们建立了四大住房保障体系。一是政策体系;二是组织体系;三是网络体系;四是资金保障体系。“三改”,一改是制度改革,主要是拓宽住房保障的范围,提高住房保障的标准,改革住房保障的方式,增强住房保障的能力,分层次、多途径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得到了完善。二改是房屋改造,房屋改造主要是棚户区棚屋的改造、旧城区的改造;三改是环境改善,怎么样使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地改善,城市品位得到进一步的提升。所以,通过近三年的努力,我市住房保障已经保障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62612户,其中廉租房方式保障是26678户,经济适用住房方式保障是35934户。
另外,从启动棚户改造工作以来全市共立项86个,改造完成的是20个项目,正在运行的是46个项目,已经拆除改造、修缮修复各类危旧低矮棚屋、历史文物等950余万平方米,使8万多户25多万棚户区居民搬入了新居。今年以来,全市又将国有工矿棚改工作摆上了重中之重的位置,年内已启动实施第一批11个项目,这11个项目都有市里面领导作为联点。5187户共计221074平方米的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目前所有项目均全面动工建设,大部分项目均可在年内陆续竣工封顶。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建设,规范经适房房货补,大力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等措施,不断增强住房的保障能力,使“人人享有住房保障,家家拥有一套住房”的安居工程总体目标一步一步能够成为现实,谢谢。
[主持人]好。近年来,我市的棚户区改造进行的有声有色,请李局长给我们简单的介绍一下情况,我市棚户区改造的一些情况,好吗?
[李志坚]好的。长沙市从2009年起启动了大规模棚户区改造工作,其中2009年完成棚户区拆迁200万平方米,2010年的目标是完成200万平方米,2011年的目标是完成330万平方米。在工作推进的过程中,我们坚持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作为根本的价值取向,统筹兼顾深化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等工作,有效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一是坚持民生优先。市委、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房屋拆迁系列政策,充分兼顾被拆迁人的权益,完善了系列奖励优惠政策和社会救助机制,积极按照市场行为广泛筹集拆迁居民需求的房源,积极为被拆迁人提供选房购房服务,逐步健全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体系,真正把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办成为一项惠民工程和实事工程,得到了群众的主动支持和广泛的配合。
第二是突出政府主导。确立了政府主导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工作思路,并全力支持各区人民政府搭建了棚改融资平台,市财政分别向各区棚改公司注入2亿元的借款作为启动资金,积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有效破解了棚改融资难题。在实践运作中的话,政府棚改公司在项目融资、补偿安置等方面发挥了主导作用,提供了充分的保障。通过建立市、区利益共享机制,有效摆正了棚户区改造的利益导向,切实增强项目选项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提高了棚户区改造与城市提质的综合效应。政府主导的目的就是要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品位。
第三是强化阳光操作。我们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大力推行“阳光拆迁”工程,全面实行“十个公开”的制度,统一政策标准,规范操作流程,严格政策执行,使每一个环节、每一项补贴、每一户情况都要公开透明,做到政策不走样、兑现无偏差,营造良好的拆迁环境。同时,建立了项目矛盾调处机制,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重大问题,实行领导包干、限期化解,确保全市棚户区改造安全维稳工作稳定到位。
09年,全市加快启动了中山西路、火车北站、南湖片区、滨江新城、湖橡社区、东牌楼等一大批重点棚改项目,运行了56个项目,完成棚户区拆迁面积216万平方米,拆迁户数达到了16636户,完成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是128亿元,解决棚户区改造拆迁户中的住房困难户是7640户。今年以来,我们科学编制棚户区改造整体规划,抓紧已拆项目的扫尾工作,加快新建项目的启动实施,到10月底,全市已启动棚户区改造的项目有47个,完成拆迁达到了8753户。所以,通过棚户区工作,大大地加快了住房解困的进程,促进了全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增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户中有90%的住户都重新购买了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真正成为了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最佳结合点。谢谢。
[主持人]好,我们也知道从去年以来,我市开始了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和国有工矿企业职工的住房保障,从今年具体实施了,那么,不知道目前的具体进展情况怎么样?请李局长为我们做一下介绍好吗?
[李志坚]好的。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是一项中央有要求、政策有机遇、群众有期待、政府有责任的为民办实事工程。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研究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第一是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的原则。把改善国有工矿棚户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条件、完善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设施作为根本目的,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确保群众得到实惠。第二是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实施的原则。我们把(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与城镇建设、危房改造以及新农村建设等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科学地制定整体规划,合理地确定年度计划,区分轻重缓急,优先改造连片规模比较大、住房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群众改造意愿迫切的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第三是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的原则。全市国有工矿棚户区的改造(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是我们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引导和资源配置作用,调动企业、个人和社会力量多方积极性,形成各方共同推动的工作格局。第四是坚持政策支持、依法改造的原则。积极争取中央、省级政策支持,市、区县(市)政府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市直机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服务,依法依规进行改造,实施阳光操作,切实维护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合法权益。
所以,今年以来,我们把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作为一项事关改革全局、事关民生保障、事关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调研,带领全市干部走访国有工矿棚户区,先后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安居棚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专题进行研究,先后两次组织各区、县(市)对国有工矿棚户区进行全面地摸底,对涉及全市156家940栋19446户共计80.19万平方米的国有工矿棚户区分门别类掌握了基本情况,结合全市的实际,抓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长沙市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方案》等政策文件,确定了首批11个改造项目(5187户22.1万平方米,新建5342套33.3万平方米的新房子),每个项目明确了一名市级联点领导和一个后盾单位,严格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纳入了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项目实施过程中,把工矿棚改与企业改制、城镇建设、危房改造等工作有机结合,因地制宜,区别对待,采取就地建设、置换建设、集中建设等途径多渠道筹集安置房源,在住户安置上,充分考虑群众的不同诉求,通过集中建设廉租住房、提供经适房货补、建设产权共有形式的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棚户区住户的住房解困。同时,我们积极创新住房保障的产权制度,对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中建设的保障性住房,我们起草了推行“产权共有、租售并举”的政策,上报政府审批后,将来会有效地激活职工住房解困的积极性。截止10月底,首批11个项目现在已经全面动工建设,大部分项目均可在年内陆续竣工封顶。目前,正在抓紧做好后续项目的前期摸底调查、方案设计、工程选址等前期工作,确保尽早地启动第二批工矿棚改项目,推动全市工矿棚改有序实施,早日实现我们的目标,谢谢。
[主持人]公共租赁房。
[李志坚]对,公共租赁房。所以,他如果在长沙创业就业的话,将来这个政策出台,他可以得到这个方面的享受。
[主持人]好,刚才李局长就我市目前的住房保障工作情况做了一个详细地介绍。那么,我们下面将来接受网友的提问。
[主持人]网友“大学士”问,他是外地人,在长沙刚读完大学并找了工作,请问他可以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是怎样发放的?
[李志坚]好的,非常高兴能够解答网友的问题。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对象,他是为具有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五年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符合条件的按相关程序申报审批取得资格后,可以自行在我市选择自行购买普通商品房或者二手房。无房户是由政府发放8万元补贴,住房困难户,也就是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由政府发5万元的货币补贴。所以,从他目前的情况看,户口在长沙还没满五年,暂时还不符合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的条件。但是,这位网友也不要急,在长沙创业就业的,长沙市现在正在起草“发展公共租赁房的政策”。
[主持人]好的,请这位网友留意这个政策的出台。网友“小布衣”想知道,是不是所有的无房户都能申请廉租住房?要到哪里申请?申请的话,大概多长时间能申请下来?
[李志坚]好的。不是所有的无房户都能够申请廉租住房,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是具有我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五年以上的本市居民;第二是经民政部门审定的低收入家庭。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街道进行申请,按相关的程序进行审批。从申请、受理、审批、公示到取得资格一般要在一个月以内。
[主持人]恩,好的。网友“晓晓”提问,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每个月有多少?要如何申请?如何发放?
[李志坚]好的。低收入无房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标准,我们长沙市是160元/人·月,低收入住房困难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也就是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12平方米的是80元/人·月,这个标准在全国都是比较高的。取得廉租住房保障资格的并且租赁住房后,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季度将补贴资金打入其专户内。其保障资格将每年进行一次年检,符合条件的继续发放,不符合条件的,我们就会取消资格,并停止发放补贴资金。谢谢。
[主持人]好。这个网友“蓬蓬头”租赁了个小单间,听说政府有租金的核减,不知道他能否也可以申请租金的核减?
[李志坚]好的。租金的核减是针对租住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给予住房保障的一种方式。所以,如果你符合我市的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租住的是直管公房或者自管公房,就是单位自管公房的话,则可以向房屋产权单位提出申请;如果租住的是私房则只能申请廉租住房的租赁补贴。
[主持人]喔,有200多人拿到了租房补贴?
[李志坚]对,拿到了租房补贴。我们正在组织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准备将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共同纳入我们的住房保障范围。所以,相信通过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像他们这类的新就业者以及外来务工人员的话,将也能够享受到政府的住房保障,谢谢。
[主持人]好的。一位网友“没房怎办”这样说,他刚大学毕业,和几个哥们住集体宿舍,现在找了个女朋友,没房子真不方便,请问他这种是不是也属于政府保障范围?
[李志坚]好。根据“没房怎办”网友的情况,暂时还不属于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的保障对象。他如果属于城市低保家庭或农村贫困家庭大中专刚毕业的新就业者,则按照我们去年出台的政策,可以按我市鼓励扶持大学生创业、就业相关政策,申请160元/人·月的租房补贴,补贴,这个补贴发放期限为一年。目前,长沙市这部分人到我们那里申请办手续的有200多人。
[主持人]喔。
[李志坚]恩。
[主持人]好。网友“孤独求房” 这样写道:我是长沙人,在新疆读大学,想回长沙创业,不知能否享受到住房保障?
[李志坚]好的。如果他成家并且属于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则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货币补贴或者廉租住房等形式的住房保障。如果暂不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则根据长沙市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相关政策,可以在回长创业以后,按规定程序申请最长期限为三年、160元/人·月的住房补贴,同时如果是租赁创业基地以外经营场所进行创业的,还有一个政策,就是可以申请期限最长为2年的经营场所的租金补贴,这个租金补贴的标准为第一年是800元/月,第二年是600元/月。这是由创业富民办公室审核发放的。
[主持人]网友“棚屋屋主”问,对主动支持棚改拆迁的被拆迁人,我市有什么奖励政策?
[李志坚]好。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并且他处无房的,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或者享受经适房货币补贴。这里面说的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就是在长沙市保障制度改革以前,已批在建的或已批未建的经济适用住房的实物,这部分房源只用于棚改或重点工程拆迁户。所以,私有房屋被拆迁人选择货币补偿,并且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按期搬迁腾地的,按照产权合法有效面积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支持重点项目拆迁建设的奖励,每户最高是不能超过2万元。享受城市最低社会生活保障待遇的私有房屋被拆迁人,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且他处无房的,由拆迁人对自愿选择产权调换方式的被拆迁人提供建筑面积不小于45平方米的房屋予以补偿安置。也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不足45平方米的补足45平方米,谢谢。
[主持人]喔,有这样一个政策。那么,今天非常高兴能够邀请李局长在百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来参加我们的网友在线访谈,回答网友提出的问题。如果各位网民朋友还有要咨询的问题,可以通过"中国长沙"政府门户网站上的“市长信箱”进行提问咨询,也可以拨打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办公电话0731-84662730进行咨询,工作人员将会继续为您解答相关的提问。谢谢李局长!谢谢各位网友!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下期再见!
[李志坚]谢谢,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