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紧缺 房型中等为宜

[作者]:程平

  当前,我国住房开发中套型面积大型化越演越烈的倾向已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对于虽然“地大物博”但有效耕地资源紧缺的中国而言,这种风气究竟是优是劣呢?


  住房消费本质是一种空间消费,而空间或土地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住房不可能无限供给。因此住房不同于一般商品,对于消费者而言,不是只要有钱就能无限制地得到住房。住房面积的增长除了受到经济水平的制约外,更关键的是要受到土地资源条件的严格约束,而且这种约束具有极大的刚性。在人类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技术水平即定的条件下,土地资源丰裕,住房面积水平就可能很高,反之住房面积水平就可能很低,这一点已为国内外经验所证实。


  目前城镇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远远高于乡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从经济条件或支付能力来说,城镇居民有条件得到比乡村居民更多的住房,而事实上却是城镇居民的住房面积水平普遍低于乡村居民,其根本原因在于城镇与乡村在建设用地数量水平上的差异或者城乡土地资源供给条件的不同。有关资料表明,我国城镇和乡村人均建设用地分别为78.76平方米和154.84平方米,后者几乎是前者的2倍。福建省农村户均建房用地面积达194.4平方米,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面积为381.98万亩,占各类建设用地总量的59.95%,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分别是城市、建制镇用地面积的8.7倍和7.25倍。


  就邻国而言,日本的人均收入水平最高,可是日本的人均住房面积水平却比较低,原因也在于日本的人均耕地占有量很低,尚不及美国人均耕地占有量的1/18。尽管住房需求始终是日本人生活中追求的重点内容,而且日本人的收入水平居世界前列,不可谓没有支付能力,但因土地资源有限,其住房面积水平不可能很高。


  未来我国城镇居民住房面积应该定位在怎样的水平上呢?鉴于住房使用寿命一般都在50年以上,按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目标,届时中国已进入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人民生活水平相应也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即发达国家目前的水平),因而在可能的条件下,现在住房开发中套型面积水平有所超前不仅是合理的,也值得提倡和鼓励。但问题在于住房面积水平的提高应该有限度,这个限度就是住房面积水平应当与我国的土地资源条件相适应。


  中外城市建设的经验表明,城市建设所占用的一般都是宜农用地,因此一般以耕地资源为参照来考察土地资源。最新调查显示,我国共有耕地19.51亿亩,人均占有耕地1.76亩,仅为世界人均数(3.75亩)的47%。在人口超过2000万的48个国家中,我国人均耕地占有量排在倒数第7位。有关预测表明,即使现有耕地一分不减,随着人口的增加,到2010年和2030年,我国人均耕地也将降至1.43亩和1.34亩,这个水平将明显低于目前排在倒数第6位的英国的人均耕地水平。


  基于土地资源对住房面积水平的刚性约束,未来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面积水平应当向土地资源同样紧缺的日本和英国看齐,绝不应该与土地资源异常丰裕的美国等国家盲目攀比。因此未来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面积水平定位在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平方米左右为宜,对于三口之家来说,一套建筑面积105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已是发达国家的居住概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