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的公共收益,你收到分红了吗?


  现在小区里的商业广告遍地开花,形式更是繁杂多样。户外广告、电梯广告、视频广告等各类广告不断更新。停车场里,社会车辆来来往往,随意进入,物业派专人收费;熙熙攘攘的小区游泳池,来的并非都是业主,几十元一人的收费,小区的泳池俨然并不只属于业主。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看起来很平常的场景,作为业主的你,有没有想过小区的公共区域经营所得到这些收益,该属于谁呢?小编通过在《楼市论坛》的问卷调查发现,鲜有业主知道哪些项目属公共收益,更没想过这笔钱该归谁,最终花在哪儿了。


  什么是小区公共收益?


  小区的公共收益,是指小区物业服务公司利用小区公共部分进行经营获得的收益。


  小区主干道两侧有灯箱广告,电梯内有平面框架广告,电梯口有滚动播放的视频广告……单元楼电梯间、楼厅过道、小区出行通道,是居民每天都要走过的区域。这些公共区域,在广告商眼中,是最佳的广告投放区。一部电梯四面墙全是广告,电梯运行时,有人盯着广告转移视线,熟人间还不时讨论某种产品。


  除了以上所说的广告收入,常见的公共收益还包括:公共停车位收益,租赁摊位的收益,活动场地、会所、游泳池等的经营收入,部分通信运营管理费,因损坏小区的公共设施进行的赔偿等。


  密码:我们小区电梯里的广告似乎从来没断过,刚开始挂广告的时候,只有三块,到现在已经是一台电梯挂四块广告牌,大约一月更新一次。


  叮当猫:我在小区住了5年了,起初看到电梯内有广告,感觉还很新鲜,乘坐电梯没那么无聊,现在都已经习惯了,至于费用我从没想过,更没想到这是小区的公共收益。


  小区公共收益有多少?


  某广告公司官网报价显示,电梯内每块广告牌每周的费用500多元。一些高档小区电梯口还设有悬挂或立着的视频广告。某传媒公司的报价显示,一则10秒钟的广告每天滚动播出600次,一个月的广告费用达到5万元。


  风尚先生:我们小区游泳池一天最少接纳100个“游客”,按照价格表上的价格15元一人,也就是一天收入1500元,一个月就45000元,一年约有27万元的收入。


  天之燕:我们小区处在繁华的市中心,停车位紧张,现在小区内一条主干道两旁都划上了停车位,一个小时停车就20元。


  小区公共收益哪去了?


  《楼市论坛》调查问卷显示,90%的人表示从来没想过这个问题,不知道有这回事。小区电梯内贴的广告牌从未征求过业主的意见,其广告收入从没公示,更不知道用在什么地方,也没收到过小区公共收益的分红。


  破晓:我们小区有12栋高层,近2000余户业主,算是一个大型小区。小区楼宇内液晶屏广告及电梯桥箱内的广告收益情况,物业从没有公布过。


  哈宝:我是从未收到过物业给的任何费用,相反的是各种物业费的催缴,迟交一天都不成,真是烦透了。


  谁来管理小区公共收益?


  业主大会成立前,由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受委托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公共收益由物业服务企业代为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经业主大会决定,公共收益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自行管理,也可以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并且在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相关维护费、管理费在公共收益中所占的比例。


  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专门将上年度该区域公共收益归集、使用的明细账目在物业管理区域公示栏公示,并将公示照片上传至物业管理信息平台,接受业主监督,并对业主的询问予以书面回复。


  目前小区的公共收益管理和使用方面存在问题有哪些?


  首先是小区业主对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界定不清,小区内会所、游泳池等建筑设施的产权应该归谁,开发商前期签订的开发合同中有注明,很多业主对这项规定并不是很清楚。如果属于全体业主,而业主不清楚,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容易导致业主忽视这部分收益。


  其次,部分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的概念并不是十分了解。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没有概念,导致了他们并不知道这些收益也有自己的一份。现在很多小区的绿地、道路等公共部位、公共设施都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但是业主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权利。


  最后就是很多小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在没有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很多小区居民很难意识到小区公共收益这个问题。同时如果小区没有业主委员会,也就无法对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行监督管理。


  律师解答: 


  《物权法》有明确规定,建筑物的共有部分的使用所产生的收益应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决定该收益的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而不经业主同意物业无权获公共区域收益。”


  作为业主想要这笔钱应该怎么维权呢?


  1、向辖区街道、居委会投诉。按《物权法》的规定,街道、居委会将受理此类投诉。


  2、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求助。


  3、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4、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