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新政后 房价是duang duang up 还是duang duang down? |
最近一段时间,最热闹的除了股市,莫过于楼市了。今年2月,央行连续扔出降准、降息两个重磅炸弹。3月30日,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二套房首付比例降至40%,公积金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降至20%,公积金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为30%。同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新政: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年限由5年恢复至2年。接二连三的救市大招,让冷清已久的楼市瞬间沸腾。此次楼市新政会引发房价上涨吗?现在买房是个好时机吗? 央视新闻的微博针对“您认为此次楼市新政会引发房价上涨吗?”这个问题发布了一份小调查,结果显示,42.9%的网友认为房价“会”上涨,38.1%的网友认为“不会”上涨,19%的网友认为“说不清楚”。而根据0731楼市论坛所做的调查“新政实施后,长沙购房者是否买账?”数据显示,超五成的网友表示受新政影响,会加速置业计划,仅29.7%网友选择新政不会影响其购房计划,仍对楼市持观望态度,此外,有18.3%的网友对此新政表示不关心。 看多派 长沙猫记:新政出台后,开发商为了消化前期库存房源,又不敢贸然涨价,价格保持相对稳定,且又有加大优惠的举动,综合来看,现楼市入手窗口期已现。 贝贝熊:这个政策好,第一套房子太小了,现在有了孩子更显得拥挤,正打算买第二套房,首付降低,100万的房子,首付20万就够了,多余10万块就够我装修了。 风之翼:2015改善型买房的好时机到了,更多的房奴即将诞生! 看空派 冰儿:降低首付,有利于炒房客,那就看炒房客敢不敢进场?对于要买房的刚需来说,意义不大,首付少了,可按揭提高了,很多想买的还是付不起。 虫虫:真不知道新政是利好谁?利好我们老百姓?这房价马上又要涨了,更买不起房了。 随缘:救楼市放大招了,怂恿大家买房子了,不是啥好兆头,房价要彻底大跌了。 看平派 成大先生:虽然二套房首付比例下调,但对于多数普通购房者来说,仍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反正我第一套房按揭都吃力,所以3.30新政和我真没关系。 葱宝:唉,说多了都是泪!3月30日之前签署预售购房合同的人。理由,你懂的。 彩虹:现在股市火爆,大量资金拥向股市,炒房的越来越少。房地产泡沫实在太大,是到了挤泡沫的时候,真正的市场在起作用,楼市新政的效果都有限。 业内众议楼市新政对长沙楼市影响几何? 胡治钢(中原地产湖南分公司总经理):从目前消化速度来看,长沙楼市严重超过供过于求的警戒线,供过于求矛盾明显。以价换量仍会是2015年市场主旋律。 付昊(愿景集团营销总监):长沙楼市当前存量巨大,却缺少差异化,缺少真正的大品牌,缺少好产品。这造成房地产市场缺乏溢价能力。新政重磅来袭,仍是以去库存为优先。 陈艳美(湖南建安房屋联动营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楼市新政后是不是购房的最佳时机,我认为要看自己买房是投资还是自住,如果是自住的话,目前是开发商价格预期最低的阶段,性价比高的房子多,选择面比较大。目前整个市场的刚需产品(90-120平方米)是市场需求最大的,供应量也是最大的,现在是刚需客户购房是一个非常好的时机。但是,是不是到年底再买?其实开发商从开年就把今年的战略布局做好了,可能一开始每个项目的战略布局都是低开高走,从开春就把开始的基础打得更好,后面看着市场情况和自己的回款指标再来调价格,刚需产品还是比较好出手的。 黄拓夫(0731地产研究院首席分析员):对长沙楼市而言,此次政策的出台恰逢其时,配合银行的降息降准的利好,今年的政策刺激将对刚需和改善型需求全面覆盖,同时对楼市信心也有提升,预计上半年成交规模还会有一定提升。 名人议“楼市新政” 楼市新政并非救市 只是政策的调整和回归 秦虹(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在过去房价快速上涨的几年里,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对购买第二套住房均采取了从严的政策。但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供应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总体宽松部分地区供应过多,投资投机性需求也大为减少,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 短期内不会暴涨 库存消化后肯定会回升 任志强(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副会长):“330新政”其用意只是不想让房地产继续下滑,而并非救市,因为首先文件并不是国务院发的,而是各部委发的,这说明政府可能并不想承认错误另外,调整后的二套房首付虽然降至四成,但仍然处于较高水平。至于房价,随着今年土地供应量的减少以及新政的刺激,市场会逐渐回升,短期内房价不会暴涨,但等到库存消化到一定程度后,房价肯定会回升,不过这个消化周期可能会比较长。 三剂猛药后 买房要防“黄雀在后” 余丰慧(经济学家,著名经济金融评论家):中央及时出台组合拳、下三剂猛药的目的在于稳定楼市,防止房地产出现过度滑落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发生金融风险。稳增长是救市的真正目的。在这里提醒购房人,特别是认为六部门组合拳、三剂猛药出台后房价就要暴涨,仓促入市的购房者,一定要防止不动产登记和房产税“黄雀在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