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听上去很好 |
[作者]:于明 |
近来房市的不景气,房价下跌,有房无市,交易量下降等,就像一片挥之不去的愁云,笼罩在各个房产开发商的头上,为了促进房屋的销售,有些开发商便打出了“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的宣传口号,以增加购房者的信心。这实际上是开发商为购房者做出了一个所售房屋不会贬值的承诺。这听上去对购房者来说是十分有利的,但问题是这样的一个承诺实际中能实现吗?对购房者来说,这到底是个美丽的谎言,还是一个切实的保障呢? 首先,从宏观的角度来看,要明白的一点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参与经济活动的主体都是以利益为驱动的,都是以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因此开发商作的这种“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的承诺也不能脱离这样的一个基本目标,否则听起来就显得有些华而不实了。以获利这一目标为评判标准,若房价下降幅度不大,差价不多,开发商还承担的起,可以承当;若房价下降幅度很大,甚至跌破了房屋开发的成本价,那这种差价开发商还会承担吗?还承担得起吗?我想在正常情况下,开发商宁愿将房屋空置去背银行利息,也不会去亏本销售。所以说这个承诺执行起来是相对性的,一切都只建立在开发商能否获取利益的基础之上。毕竟,开发商投资房地产开发,是以获利为目标,而决不是为了做慈善事业。 其次,从微观的角度来说,“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的这样一个承诺并不是一句话就可以了事的,这样一个承诺必须将其细化,在实践中才能执行,否则就只是一句没有实际意义的宣传口号而已。就如在法律上,一部在实践中无法实际执行或执行不好的法律就不是一部好的法律一样,一份合同,一个承诺若在实际中不能执行或不能操作,那么也不是一份好合同,一个“有效”的承诺。要使得该承诺得以切实履行,那么就面临着确定基准房价,如何认定房价下跌?差价如何补?期限是多少?补差价以后房价上涨或继续下跌怎么办?若开发商未承担补差价的义务,违约责任如何承担,购房人是否可以解除合同等诸多问题,而这些详细而又具体的问题都必须通过书面的协议予以确定,否则该承诺就只是那画在墙上的一个饼,看的到吃不到。可问题又来了,开发商真的愿意签订这样一个“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承诺协议吗?真的为此而给自己套上一个义务的枷锁吗? 进一步从深层次来分析,在目前的房地产市场行情下,降价促销对房地产开发商来说,也不是一个在寒市中保证有效的良方,更多的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可能真的促进了房屋的销售,盘活了资金,带来利润,另一方面也可能伤了自己,因为降价促销,对开发商来说不仅意味着利润的降低,而且很多开发商并不是从一开始就遇到房市的不景气,其买地,建设在楼市寒流到来之前就进行了,房屋开盘时就定了高价,若在现在市场不景气时降价销售的话,那么前面买了房的购房者怎么办,签订了预定协议的购房人肯定不会按预定协议的价格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就会流失。而已经签了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者则会仔细盘算解除合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再以低价购房所获利益之间的得失,一旦再次低价购房所获利益大大高于解除合同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相信精明的购房者会毫不犹豫地做出退房解约的决定。况且,降价会导致潜在购房者的一种期待心理,很多潜在的购房者会继续的观望,期待的开发商的再次降价而不会马上购房,所以市场上出现了一种一旦开发商降价后,一方面已购房者大量退房,而另一方面房屋仍旧卖不出去的独特现象。因此对开发商来说,降价促销,并不是件容易的事,不降价有不降价的难处,而降价有降价的难处。 综上所述,个人以为,“楼盘若跌价,开发商为业主补差价”这样的承诺更多的像一个空中楼阁,华而不实。听得多,见得少,尤其是完整的书面协议更少,因此,购房者遇到开发商这种承诺时,应慎重考虑。 (以上仅代表律师个人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