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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库存要与四方面因素结合
2016-08-24 中国新闻网
[提要]陈淮表示,目前国内对去库存化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对于分化的问题估计则严重不足。

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城乡建设经济系主任陈淮12日在2016博鳌房地产论坛中表示,房地产供大于求是领域内常态现象,去库存要与四方面因素相结合。

"很多人都认为政府想方设法动员老百姓买房子,把房子卖掉就叫去库存化,直观的意义上这样的,但是去库存从深层次上其实是一种供求关系失衡的正常表现。"陈淮说,房地产业供大于求和供不应求的反复交替,是这个领域中常态的现象。

陈淮认为,去库存化要与几个方面相结合。

第一,和城市结构的调整相结合,房价的异动是由于人口过度向少数特大、超大城市集聚和集中,没能够实现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人口均衡地向不同规模的城市分布而导致。所以一定要将中长期的大中小城市的协调发展作为去库存化的政策组成部分。

第二,去库存一定要和发展租赁市场密切结合。发展租赁市场既是去库存化的重要途径,又是合理配置住房资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中低端群体住房需求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第三,去库存化要和鼓励中低收入群体、中低端群体合理改善住房需求密切结合。作为市场化的去库存,不是简单的鼓励富有人群或者充裕货币作为投资需求来占有这些资源,一定要努力地使它们尽可能多地和普通人民群众的住房条件改善密切结合。

第四,去库存化要和风险的合理配置密切结合,房地产业的风险转嫁到国企,或者国企的债权人(银行)的头上,并没有实现风险合理配置,实际上市场化本身的机制就具有风险自然的、均衡的配置的问题。

陈淮表示,目前国内对去库存化的问题估计得过于严重,对于分化的问题估计则严重不足。